台海网1月25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在全国最大的畲族人口聚居区闽东,畲族人民创造了灿烂的畲族文化。然而,随着社会交流不断扩大,各种文化和生活方式交融碰撞,许多畲族的传统习俗与礼仪正逐渐走向消亡,畲族传统技艺也面临着后继乏人等困境。抢救、保护、传承和发展优秀的畲族文化,迫在眉睫。
2017年,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畲族文化保护条例作为首部实体性地方立法项目,成立《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及起草小组,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宁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敏就此多次作出富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意见,带队深入畲族聚居区、民族中小学等开展调研,多方征求、听取畲族群众、专家对《条例》的意见建议。其间,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多次给予指导帮助。《条例》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畲族文化保护工作中的职责、畲族文化保护工作财政保障机制、畲族文化的具体保护措施和方式等方面都作了规定,特别在畲族文化项目名录制度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有利于畲族传统文化的全方位保护。宁德市政府专门在2017年市本级预算中安排300万元作为畲族文化保护专项资金。
经过各方努力,宁德市将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单个的、分散的项目保护提升到与其依存的文化生态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凤冠银光》《山哈魂》等一批畲族歌舞获得各类奖项;“二月二”“三月三”“四月八”“七月七”歌会歌节等少数民族传统民俗节庆活动进一步打响;“畲族银饰”“闽东畲族乌饭制作技艺”“畲族服饰制作技艺”等生产性非遗项目开发力度加大,将宁德畲族文化成果进一步推向品牌化、精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