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福建 >> 宁德新闻  >> 正文
新闻

17岁少女疑被村主任强奸 想不开喝下农药自杀

www.taihainet.com 2016-07-28 08:53 来源: 台海网

台海网7月28日讯 据第一帮帮团报道,最近,宁德寿宁的17岁少女小丽牵动着大家的心。小丽因为涉嫌被村主任强奸而喝农药自杀,现在还在福安闽东医院救治。那么,事情经过到底是怎么样的?

家属:上山采药偶遇村主任张某强

据小丽的父亲所说,他们和张某强都是竹管垅乡山后村人,这个月16号一早,小丽上山采茶,碰到了同样上山除虫的张某强。据家属表示,事发时小丽一直在哭,并一直对母亲说对不起,母亲觉得奇怪,一再逼问下,小丽终于说出被强奸的事情。

山后村是归属于后洋村的自然村。让小丽的家人感到意外的,不仅是因为张某强和小丽是堂兄妹,而且张某强是后洋村的村主任。

当小丽父亲打电话质问张某强怎可做如此事情,张某强否认了。

家属:被强奸之后遭张某强妻子辱骂 少女喝农药自杀

随后,小丽的家属报警,小丽跟着民警去公安局做了笔录。就在这个时候,小丽突然说,她在山上喝了农药百草枯。

此时,他们才知道,原来小丽被张某强强奸之后刚好碰到了张某强的妻子。因为受不了被张某强的妻子辱骂,所以喝农药自杀。

目前小丽还在福安闽东医院接受治疗。

村民:传闻两人在交朋友 家属予以否认

小丽今年才17岁,而张某强已经50多岁了。并且张某强和小丽不仅是堂兄妹,张某强还是村主任,如果真的强奸了小丽,这样的行为确实令人发指。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这件事在村民之中议论纷纷。有村民传言两人可能在交往。

但对于村民们间传闻的两个人之前就有在交往的说法,小丽的家属予以了否认。

目击村民:案发早上看到小丽在张某强家门口

帮忙记者随后也来到了案发地山后村,来到张某强家门口时,有目击的村民为我们还原了现场的情况。

这位村民表示,16号早上5点半左右,她看到小丽来到张某强的家门口,随后两人一起上山。

这之后,又有村民在半山腰上碰到了小丽和小丽的母亲,据村民回忆,那时候小丽的母亲看起来像是在责备小丽。

张某强妻子:小丽主动来叫人 小丽家属予以否认

随后,帮忙记者也在山后村找到了张某强的妻子,她告诉帮忙记者,那天早上亲眼看到小丽到家门口叫张某强。

张某强的妻子告诉帮忙记者,在这之前就曾经见到过两个人有亲密的举动,那天在山上她并没有见到两个人发生关系,但在山上有说有笑,她才说了小丽几句。

但对于张某强妻子的说法,小丽的家属也予以否认。

公安机关已向检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张某强

帮忙记者在寿宁县公安局了解到,寿宁县公安局已经向寿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审中。帮帮团记者报道。

更多内容请扫描二维码关注台海网官方微信(taihai101)

  • 台海网微信

  • 厦门微公益

  • 海峡导报微信

  • 厦门第一时间

相关新闻

  • 村主任“兼职”风水师 当事人:与工作不冲突
  • 富顺县怀德镇清辉村村委会,张玉仲在这里当村主任已经12年。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刘恪生摄影报道   在距离自贡市区80余公里的富顺县怀德镇清辉村,村民家里但凡有白事,大多会请村里的“张五”来做道场。在他们眼里,“张五”是个很有经验的风水先生。   可最近,这个“张五”...
  • 宁德寿宁被强暴少女 已肾衰竭、肺纤维化
  • 东南网7月26日讯(海都记者 陈恭璋 夏雨晴 黄启鹏 实习生 刘邵懿 王命华)7月16日,宁德寿宁县竹管垅乡后洋村,17岁少女小丽(化名)在茶山被该村村主任张某强强奸,事后,小丽服下“百草枯”农药。家属称,小丽曾被张某强妻子辱骂。此事经海都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 昨晚...
  • “少女遭村主任强奸”追踪 村主任已被批捕
  • 台海网7月25日讯(海都记者 夏雨晴 陈恭璋 黄启鹏 实习生 刘绍懿)7月16日上午,宁德市寿宁县竹管垅乡后洋村,17岁少女小丽(化名)采茶时被该村村民主任、其堂哥张某强强奸,后被张某强妻子撞见并辱骂。小丽不堪受辱服下“百草枯”农药,至今未脱离生命危险。连日来,海都报持续关...
  • 16岁花季少女离家出走 家中收到一份神秘包裹
  • 台海网7月25日讯 据福建电视台报道,最近这两个多月,对于从四川来福州打工的老曹来说日子并不好过,因为就在5月6号,他年仅16岁的大女儿曹小灵突然离家出走了,孩子究竟去了哪里?而就在5月22号,老曹收到了女儿寄来的一份包裹。   16岁女孩离家出走两个多月   帮忙记者见到老...

关于台海网 - 导报广告价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算举报电话:0592-968801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4) 闽ICP备07001623号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版权声明: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海峡导报(台海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免责声明:台海网转载自网络的文章和图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用,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内容仅供参考。
如我们使用了您的作品(包括文章和图片),请作者与本网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网,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