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平市交通运输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区域发展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交通骨干路网,深化城乡融合发展,带动南平建阳徐市等乡镇加速融入中心城区发展,自2024年3月15日零时起,南平建阳、南平南2个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对点通行的一类小型客车实行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此次享受免费的车辆为已办理并使用ETC通行,未欠缴高速公路通行费,且通行里程等于两个收费站间收费里程的9座及以下(含9座)一类小型客车,免费往返通行区间为南平建阳至南平南,免费政策自2024年3月15日零时起施行,不在上述免费通行区间的一类小型客车仍需正常缴纳通行费。
据了解,近年来,南平市交通运输部门扎实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扩大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有关工作部署,聚焦调流、降费、提效,科学协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探索实施适合南平区域的差异化收费模式和配套政策,稳步扩大差异化收费实施范围,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降低了物流运输和公众出行成本,促进路网交通流量均衡分布,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优化区域交通环境,有力提高了通道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交通网络服务水平。(来源:东南网 记者 王俊杰 通讯员 蔡婉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