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雷某,本案适用刑事案件速裁审理,你同意吗?”
“同意!”
8月15日,全省首例非法狩猎罪的案件在位于顺昌县公安局“一站式”生态执法中心刑事速裁法庭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雷某从被传唤到审判结束,用时30小时;从审理到结束,用时不到10分钟,就完成全部司法程序,彰显了快侦、快诉、快审的办案魅力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次生动探索。
案件庭审中。(徐华山 摄)
顺昌县在全省率先实行公检法司“一站式”办理生态刑事速裁案件工作机制,于2023年6月被确定为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办理的省级试点单位之一。
执法部门野外收缴狩猎作案工具。(徐华山 摄)
在办理雷某非法狩猎案过程中,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顺昌县公安局迅速启动刑事案件速裁办理程序。
“这是一起通过网络购买钢丝绳套、捕猎夹、报警器狩猎工具在生态林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野猪、山麂的案件,像这类刑事案件都可以‘一站式’搞定,省时、省力又方便,真正为基层民警减负。”森林警察大队民警高锌捷颇为自豪的介绍说。
为维护公平公正和社会认可,又好又快地保障刑事速裁机机制顺畅运行,顺昌县先后出台《关于适用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程序的指导意见》《顺昌县关于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适用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明确进驻“一站式”生态执法中心的案件范围、警种分工和移送法制部门的节点,精简办案环节,为刑事速裁机制的推行打下坚实的基础。对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认罪认罚的,启动快侦快办机制。
雷某非法狩猎案通过刑事速裁程序成功审理,不仅极大地提升了办案效率、减少司法成本,让警务机制改革红利惠及司法环节,推动从侦查、起诉到审判全程提速。
顺昌县公安局明确,符合速裁条件的,由森林警察大队速裁组民警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取证、物价鉴定、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同时通知派驻检察官提前介入,动态掌握和监督指导。专职律师第一时间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参与认罪认罚见证等工作。这样“一体化”的办案流转模式,实现了案件“应快尽快”办理。
“为深化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要求,简案全流程集中、快速办理,始终保障执法在正确规范的轨道上运行。”顺昌县公安局副局长邓永启说。(记者 姚雨欣 通讯员 徐华山)
来源:新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