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委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函》,倡议各县(市、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源头预防、加大宣传引导、加强群防群控,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巩固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效。
2023年春节期间,我市将持续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各地科学合理划定燃放区域和燃放时段,做好烟花爆竹源头管控,严格销售点设置并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市民燃放300响以下爆竹及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加强社会面宣传,倡导使用电子鞭炮,宣传文明过节理念,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各乡镇(街道)、村(居)在负责管理的区域内划定统一燃放点,指定专人管理,设置警示标语,配备喷雾降尘及安全防护设备。加强巡查管控,采取雾炮降尘、洒水除尘、及时清扫等措施,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的影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要率先垂范,做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带动者、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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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2年南平市PM2.5和PM10年均浓度分别降至18微克/立方米和26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基数(28微克/立方米和39微克/立方米)分别下降35.7%和33.3%,为2015年来最低水平,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多年名列全省前茅。(林奥 王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