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10日讯 据闽北日报报道 按照《南平市集中整治延平区畜禽养殖污染工作方案》的要求,2月6日起,集中开展延平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确保延平区水质实现较大改善。
延平拆除第一处违建猪栏
布控警戒线,疏散有关群众,拆除彩钢瓦和墙体……8日一大早,延平区炉下镇党委、政府会同市、区执法局等多个部门共60余人,对炉下村东加岭违建点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90分钟左右,违建猪栏便夷为平地。这是南平市集中整治延平区畜禽养殖污染工作动员部署后,全区拆除的第一处违建猪栏。
炉下村干部
由于前期动员宣传到位,养殖户比较配合,拆除过程相对顺利。
据悉,这个违建点占地面积408平方米,建筑面积390平方米,行动前,他们认真制定拆除及风险评估方案,根据现场情况临机处置,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汽车绳索牵拉方法,提高强拆速度,高效完成本次拆除任务。
男子违建养殖场被刑拘
近日,延平区森林公安分局立案侦查一起涉嫌非法占用林地违建养殖场刑事案件,其中犯罪嫌疑人赖某已被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
案件回顾
犯罪嫌疑人赖某在延平区王台镇吴坍村租用山场建养猪,其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山场的林地推平,建了7栋猪舍和1栋办公楼。来舟森林派出所发现赖某违法行为后并对其进行处罚,之后,赖某又在原推平的空地上又建了7栋猪舍、1栋饲料仓库和4间职工宿舍。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赖某非法占用林地的面积共计10.92亩,其中生态林林地面积5.99亩,一般用材林林地4.93亩,森林植被被严重毁坏,林地种植功能丧失。
赖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17年2月6日,犯罪嫌疑人赖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老林,现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势在必行,不能为了少数人赚钱,牺牲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我们理应该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水蓝天……”8日,在村支书张道星的耐心劝说下,延平区炉下镇瓦口村养殖户林飞终于签下了《责令限期拆除养殖场通知书》,并在当天完成了自家200多平方米猪栏的清栏工作。
连日来,延平区各有关乡镇干部坚决贯彻市、区两级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奔赴一线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努力为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治理攻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西芹镇,市、区、镇、村联合工作组到村就位,各村宣传栏、宣传巡逻车也已投入使用。两日来,工作组入户走访养殖户151户,发放宣传单240多张,为养殖户们耐心解说此次“攻坚战”的整治方案和方针政策,讲清讲明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在太平镇,11个工作队分头深入南坪溪流域涉及的杨厝、曾厝、西山和西后四个村开展养殖户思想宣传工作,督促养殖户进行清栏工作。对愿意拆除的养殖户当即着手测量面积;对养殖大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解惑,鼓励其发挥带头作用。
与此同时延平区相关部门也快马加鞭投入到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治理工作中
8日,延平区环保局配合南山镇干部对芹山村一处猪栏进行现场执法取证;延平区畜牧兽医水产局监督所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督检规模场13个,下发整改意见书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