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3日讯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他无视纪律和规矩,从几顿饭、几杯酒,收几个小红包、几件小礼物,参与经商、投资理财等他认为不触犯法律底线的“小节”开始,到“以借为名”、“先退后收、退大收小”等“掩耳盗铃”、“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变相受贿形式,最终演变成名目张胆直接收受巨额钱物。
“纪”既然守不住,“法”必然被破。从基层法院法警,通过努力一步步成长为基层法院院长,中级法院副院长,市级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他走了34年。而从破纪到破法,他只用了短短几年时间。
娄彩敏,福建省南平市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无视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有着“懂”法的身份,披着“合法”的外衣,自认为水平“高”人一等,最终从工作勤勉的“好同志”堕落成他工作中经常面对的“阶下囚”。
2013年6月9日,省纪委对娄彩敏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2014年12月29日,娄彩敏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