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有关程序,经研究,福建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拟申报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泉州市、龙岩市、三明市、南平市、宁德市、漳州市、晋江市、福清市、石狮市、永安市、东山县、南安市、武夷山市、连江县、连城县、上杭县、惠安县、诏安县、霞浦县、闽侯县等23个市、县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5日至21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福建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福建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传真:0591-8502518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海峡人才大厦1020室
邮编:350001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