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旅厅完成我省非遗工坊建设情况统计工作,并录入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工坊管理系统。
经逐级统计并梳理审核,目前,我省已经认定非遗工坊219家。其中,公司156家、个体工商户36家、合作社12家、独资企业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家庭作坊1家;我省非遗工坊涉及多个行业,含食品制作97家、雕刻塑造49家、陶瓷烧造27家、编织扎制17家、器具制作9家、医药保健5家、传统建筑3家、金属锻铸3家、文房制作3家、刺绣印染3家,纺织服饰、剪纸刻绘、漆器髹饰、印刷装裱各1家。
2022年4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非遗保护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非遗工坊建设和认定工作。
据悉,非遗工坊建设和认定工作意在引导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创办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助力乡村振兴,加强非遗生产性保护和非遗技艺活化传承,助推我省文旅经济做大做强做优。
下一步,省文旅厅将更加注重发挥非遗工坊带动就业增收的积极作用,在促进非遗保护传承的同时,做好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并视情组织非遗工坊优秀案例推荐遴选工作。(来源: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记者 陈尹荔 郑玮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