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省应急厅获悉,鉴于6月9日至6月19日强降雨给我省带来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灾害过程已结束,全省灾情已基本稳定。省减灾办、省应急厅决定于6月27日18时终止福建省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各相关地区、各有关单位按规定切实做好灾害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记者 何祖谋)
我省中北部仍有持续性强降水 全省累计下沉干部28636人次,转移群众26882人次 记者14日从省防指获悉,13日6时至14日6时,南平、三明2市7县6河7站发生超警洪水,超警幅度0.46~3.13米,低于保证水位0.39~4.71米。目前,除闽江干流延福门站、富屯溪洋口站、金溪将乐站在缓慢退水中,各主要江河水位均在警戒水位以下。至14日6时,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102.49亿立方米,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