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季来临,又一批莘莘学子即将奔赴考场。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静谧、舒适的备考环境,福建各地积极行动,开启“静音模式”护航中高考。
5月23日至6月21日
在市、县建成区及其他区域的中学学校周边实行中考、高考期间噪声严管,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达标排放。
停止开具夜(午)间施工证明(抢险、抢修工程除外)。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噪声控制,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防止中考、高考期间噪声扰民。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此外,6月7日、8日、9日、19日、20日、21日,中考、高考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全市各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建筑施工作业,各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活动。
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个人分别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制止。
广大市民可对违反通告的单位、个人积极举报,举报电话福州市便民服务热线12345。
5月23日至6月21日
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包括浇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桩等施工作业)。
6月7日、6月8日、6月9日三天为高考时间,各高考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I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执行。6月19日、6月20日、6月21日三天为中考时间,各中考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I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执行。
6月8日14:45至15:30为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6月20日15:00为中考英语听力考试开始时间。在6月8日14:45至15:30、6月20日15:00至16:00期间,各高考和中考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要履行噪声污染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高考和中考期间,各级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督,组织巡查,严格执法。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工业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24小时投诉电话:12345。
高考(5月30日至6月9日)及中考(6月12日至6月21日)
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所有在建工地应妥善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午间(12:00至14:30)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含渣土车运输),抢修、抢险施工作业除外。
中高考考试时间内,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各考点周边道路实行交通临时管制,管制路段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应严格控制音量。
工业企业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应预先评估对考试的影响程度,采取合理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并及时向受影响的考点预警、预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考试期间非必要禁止在考场周边鸣笛、报警。
管控期间,莆田市各级生态环境、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强对施工工地和其他各类噪声污染源的监管执法,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中高考期间,市民如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通告规定的噪声污染行为,可拨打24小时投诉电话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6月3日至6月9日、6月15日至6月21日
中高考期间,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落实24小时巡查等措施,全力排除各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隐患,随时做好周边环境噪声干扰考试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信访投诉24小时值班制度和“四个第一时间”要求,确保群众投诉的噪声污染问题得到及时响应和有效解决。对巡查检查发现的可能影响考生备考、考场考试的噪声排放单位或个人,责令其立即停止产噪作业,一经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按照市招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静夜守护”部门协作机制及相关规定要求,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与公安、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文旅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生产噪声达标排放,相关噪声污染源得到有效监督管理,为考生提供安静的备考应考环境,保障考试顺利完成。
5月1日至6月21日
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控,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除抢险施工作业或者因生产工艺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的以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各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出具5月20日至6月21日期间的夜间连续施工证明。
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举办大型户外活动应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在公共场所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5月20日至6月21日期间禁止使用音响器材进行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或打陀螺等造成噪声,影响考生学习和生活的活动。
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严格控制机动车辆鸣笛噪声,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道路进行“飙车炸街”等产生交通噪声污染行为。高考、中考考试期间,各考点周边道路将实行交通临时管制,禁止一切与考试无关的车辆在管制路段通行,具体管制措施由公安部门另行发布通告。
高考、中考考试时间期间,各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高考和中考期间,各级生态环境、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将加强现场巡查,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24小时投诉电话:12345。
5月24日至6月21日
各类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夜间连续施工证明审核。
6月6-9日、6月18-21日
停止出具夜间连续施工证明(抢险、抢修除外)。
考试日期间,各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建筑物内装修作业、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绿色护考”行动期间,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当地公安、住建、城管管理、交通运输、文旅、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发挥“静夜守护”部门协作机制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认真抓好噪声严控期各项噪声监管和污染防治等工作落实,对噪声污染行为从严从快查处,为“双考”“静”候佳音。
5月23日至6月21日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与教育、文旅、公安、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联合执法,加强对本辖区内中、高考考点及周边300米范围内环境监管力度,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考试期间,在考点周边100米范围内巡视,杜绝噪声对考试的影响。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制定中、高期间噪声污染检查整治计划,对噪声污染源进行排查,对群众投诉的噪声污染问题第一时间及时受理和查处,根据《南平市城市夜间噪声污染联防联控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巡查执法频次,对可能影响考场、考生噪声排放单位或个人,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坚决制止并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反馈投诉处理结果。
积极宣传引导,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形成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群众若发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和工业噪声污染,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5月27日至6月21日
除抢险施工作业或者因生产工艺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的以外,所有在建工地加强施工噪声管控,妥善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12时至14时30分、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各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5月31日至6月9日期间和6月15日至6月21日期间停止出具夜(午)间连续施工证明。
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严格控制音量。
在高考(6月7日至6月9日)和中考(6月19日至6月21日)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全市各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超标的生产经营等活动,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施工作业,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活动,禁止施工作业,严禁机动车鸣笛和其他各类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
广大市民可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对违反《通告》的单位、个人进行举报。
(东南网综合福建日报、福州晚报、厦门日报、湄洲日报、泉州晚报、宁德广播电视台、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