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郭宁宁、常斌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决定任命李兴湖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任命吴棉国为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任命杨洪毅为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董明亮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因辞去公职,免去陈曦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冯春美为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朱忠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因工作岗位变动或任职年龄原因,免去陈祥、徐怀德、满运宏的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朱子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