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福建省药监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在全省实施药品安全“清源、清责、清网、清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四清”专项行动), 从今年3月开始到11月,严打药品领域违法行为,全面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新闻通气会现场。(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在药械注册临床试验环节开展的“清源”行动,重点检查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条件、专业履职要求、项目运行情况和已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机构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在“两品一械”委托生产环节组织开展的“清责”行动,在药品委托生产方面,对持有B类药品生产许可证情形,重点检查主体责任履行、质量体系建立、生产工艺控制和产品质量控制四个关键环节;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方面,重点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委托协议实际履行情况,对受托企业生产管理,是否履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主体责任、委托生产的真实性等;化妆品委托生产方面,以生产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使用新原料化妆品等高风险产品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委托生产质量管理、是否擅自变更生产工艺,是否按要求开展生产放行和留样等。
在“两品一械”网络销售环节组织开展的“清网”行动,以企业和第三方平台为重点对象,重点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在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环节组织开展的“清规”行动,以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医疗美容机构等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质量管理体系、人员设备设施、“购、存、用”规范等情况。
本次“四清”专项行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预计在11月底前完成,推动全省药品领域实现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药品安全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不可逾越的生命线。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持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有效防范各类药品安全风险,有力打击各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全省共检查相关企业(单位)5.2万家次,监测网络经营主体32万家次,完成产品抽验9391批次,收集不良反应/事件报告8.2万份,查办案件2941件,罚没款1.09亿元、比增33.42%。
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挺华,“四清”专项行动各牵头处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东南网 见习记者 唐宇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