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对2023年度文旅经济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表扬的通报 闽政文〔2024〕13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全省各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工作部署,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推动文旅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为表扬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省上下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真抓实干、奋楫争先的良好氛围,根据《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规定,决定对2023年度推动落实文旅经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永泰县、厦门市思明区、东山县、泉州市丰泽区、泰宁县、莆田市城厢区、武夷山市、长汀县、霞浦县、平潭县等10个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并享受相关正向激励政策。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充分发挥模范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各地要以受到正向激励的县(市、区)为榜样,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助力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作出积极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
4月11日上午,福建省药监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在全省实施药品安全“清源、清责、清网、清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四清”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挺华在会上重点介绍了省药监局关于实施“四清”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各界通报了2023年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成效。 据林挺华介绍,2023年以来,省药监局在全省持续深入开展药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