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着力推进新时代山海协作和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完善新时代山海协作“1+N+M”政策体系,优化调整山海县区结对关系,推进“产业飞地”“科创飞地”“消薄飞地”建设,推动落地一批山海协作项目。支持重点区域加快发展,持续推进福州新区、平潭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加快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持续深化三明与上海、龙岩与广州对口合作,加快对口合作产业园建设,实施一批品牌示范合作项目。推进陆海统筹发展,研究制定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持续推进福州、厦门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等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建设秀屿等6个省级海洋产业示范县、石狮海洋生物科技园等海洋渔业产业集聚区。深化闽宁协作、援疆援藏、援重庆万州等对口支援工作。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经济联系,推进兄弟省份横向合作,持续推动京闽(三明)科技合作。
加快构建城乡融合新格局。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厦漳泉都市圈规划落地实施,推进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同城化步伐,完善重大交通枢纽、重大产业、重大平台布局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力。以县域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按照“基础设施围绕人口配”“公共服务跟着人口走”,构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1+N+X”政策体系和工作举措,立足比较优势和地方特色,聚焦“人、地、钱”三个关键节点,分类引导县城差异发展,因地制宜补齐县城短板弱项。增强乡镇综合服务能力,建强中心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优化。
(六)着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大稳粮惠农政策力度,落实更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90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继续稳定在1253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507万吨以上。扎实推进粮食增储和建库,强化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确保34.4万吨增储任务落实到位。推进种业创新攻关,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优新品种30个以上。
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深入实施“3212”工程,聚焦粮食、蔬菜、畜禽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等建设。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推进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改造提升农产品产地、集散地和销地批发市场,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发展乡村研学、农事体验、森林康养等新模式新业态,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打造乡村振兴重点片区。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健全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支持保护机制,助力乡村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
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加快打造福建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农村建设品质提升暨乡村建设行动,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持续推进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保护传承福建优秀农耕文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积极推广以工代赈等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七)着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
加快建设开放强省。深化“助力万企成长”行动,全力稳住美欧日韩等传统市场,深耕东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规范发展市场采购,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推动综合保税区业务创新。促进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用好投洽会、进博会等重大展会以及“云上投洽会”等线上平台,争取引进一批带动引领性强的项目。发挥“侨”的优势,深入实施引侨资汇侨智聚侨力工程,完善与海外闽籍华商企业常态化对接机制,持续建设高水平交流平台,打造全球闽商经贸协作网络。深化闽港澳科技合作、经贸合作,持续开展福建品牌港澳行,推进“并船出海”。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贯彻落实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在制度开放、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数字等方面稳步拓展合作新领域新空间,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提升中欧班列规模效益,促进联动发展,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培育“小而美”项目。高质量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打造法治创新聚集区和一流法律服务高地。高水平建设金砖创新基地、金砖科创孵化园。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和创新发展平台提升行动,深化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两国双园”建设,进一步创新国际经贸合作方式。
(八)着力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福建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深化生态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持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治理投融资等机制。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深化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推动做大“林票2.0”规模总量,拓宽“两山”转化路径。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持续探索用水权改革。
强化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保卫战,分区分类扎实推进“五个美丽”建设,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统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PM2.5与臭氧协同治理、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深化闽江、九龙江等重点流域整治,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深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1850公里,县级城市消除80%以上黑臭水体。分类分批实施入海排污(放)口排查整治,推进提水式海水养殖和网箱养殖整治。加强无居民海岛监视监测,做好海岛自然资源保护。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加强生态系统治理和保护。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流域一体化保护和综合治理等重大工程,推动海洋、湿地、历史遗留矿山等生态保护修复。深化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强化“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推进互花米草除治攻坚,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严防外来物种侵害。
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加快推进交通物流、农业农村、公共机构能效提升等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大绿色经济培育力度,加快建设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做大做强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推进“以竹代塑”发展,探索电动化应用“一揽子”解决方案。加快建设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推动建设更多“零碳岛”“零碳村”“零碳工厂”“零碳园区”,支持宁德市推进近零碳试点示范工程。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海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与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协同开发,按序时进度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支持林业碳汇、海洋碳汇等创新探索,推进三明、龙岩、南平3个国家级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推进三明、南平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厦门申创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专栏10:绿色能源项目
(九)着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落实大学生就业和创新创业财税金融支持政策,用好省级创业支持资金,巩固拓展就业新空间,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聚焦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特殊困难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服务,保障和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促进退役军人多领域、广范围、宽渠道的高质量就业。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以上。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产教融合发展,加快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逐步健全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居民收入增长机制,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多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下转第六版)(上接第五版)
专栏11:促就业举措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深入实施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打造“海丝学院”职教品牌。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动态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学科设置,着力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理工农医等急需紧缺人才。加快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项目建设,支持高校学生宿舍建设,高质量建设福州大学城联合研究生院。
提高健康服务供给质量。扎实推进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医疗“创双高”。加大特色中医和中医院建设力度,支持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推进县级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共享中药房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三医”协同治理,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协同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保障力度。做大做强“运动健身进万家”品牌,持续增加群众身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大力开展“村”字号系列赛事、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等赛事活动。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法制保障体系建设,保护传统艺术经典,举办第九届福建艺术节,精心培育攀“高峰”精品力作。加快福建文旅艺术大学筹建工作。打造福建非遗传播品牌,开展“清新福建·共享非遗”福建四季非遗传播、“闽南文化非遗周”等系列活动。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夯实文物保护利用基础。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升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推进医保精准参保扩面。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推进老年友好环境建设,引导新建一批示范性长者食堂、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全力打造“福见康养”幸福养老体系。完善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提升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0个以上。推进“福蕾行动计划”,实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筑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制屏障,积极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加强社会优抚工作。稳妥推进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规范发展保租房和公租房,解决好困难工薪收入群体以及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深入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推进全国和省级青年发展型城市试点建设。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大力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进“乐善福行”专项行动。落实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重要民生商品有效供给和价格总体平稳。
(十)着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确保大局安定稳定
加强经济金融风险防控。全力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推进项目建设交付,促进房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城市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危旧房改造,加快城中村和燃气、污水等地下管网改造,消除住房安全隐患。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加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抓实基层“三保”工作,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保障能源安全。统筹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强化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建成投产漳州核电1号机组、华电可门三期、漳州LNG外输通道等项目,推进宁德核电5、6号机组、中石油福建LNG接收站等项目建设。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完善省内“四纵三横”主干电网,加快建设主力电源和新能源项目送出工程。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构建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008人以内。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进200个自然灾害避灾点提升项目建设。深化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开展市场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强化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省级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深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施,进一步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严打严治电信网络诈骗、涉未成年人等突出违法犯罪,推动公共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强化涉访涉稳风险防控,深入推进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省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省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坚定信心、开拓奋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服务全国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