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获悉,福建省已有序完成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调,每年为购房者节约房贷利息支出约42.5亿元。
“就房贷而言,每名借款人的重定价日不同。如果重定价日为年初,调整后的房贷利率约为4.3%;如果选择放款日,那么执行的LPR为放款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下调后的房贷利率约为4.2%。”福州银行业界人士说。
利率调整,市民可以省多少钱?以首套房贷、贷款金额100万元、期限2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个人房贷为例,贷款利率由4.3%下降为4.2%,月供从6219元降至6166元,减少53元。如果按贷款期限20年计算,总利息支出将减少12801元。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全省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88%,同比下降0.87个百分点,处于历史较低水平。(记者 欧阳进权)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