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仓山区江厦小区附近的公共充电站,电动汽车在充电。
如今,不少市民开上了电动汽车,但老旧小区缺少电动汽车充电桩造成充电不便,成为困扰老旧小区居民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一大难题。如何解决电动汽车“最后一公里”问题?围绕推动“电动福建”建设,我省出台了专门方案。
昨日,由省住建厅与国网福建电力公司联合制定的《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印发实施。该方案旨在推动我省列入国家年度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规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申报流程,简化审批手续,解决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难题。方案鼓励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并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
哪些老旧小区可加装
据介绍,方案所说的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且自2024年起列入国家年度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是方案实施过程的一大原则,通过科学摸排老旧小区充电设施短板和电力容量、消防安全等条件,科学合理制定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或预留安装条件方案,不搞“一刀切”。
摸底调查过程中,各地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会同供电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对拟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进行摸底调查,评估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电力容量、空间位置、消防安全等建设条件,确定具备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老旧小区清单。
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单位应牵头街道(城关镇)、社区、规划设计单位、小区业主代表、供电公司等组成工作专班,针对拟实施改造且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或预留安装条件纳入居民意见征求内容,掌握小区居民对建设充电设施和出资改造的意愿。对于不满足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老旧小区,工作专班应告知小区居民,社区应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安装充电设施这样实现
坚持居民自愿、多方参与,是方案实施过程的一大原则。方案要求,坚持“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群众出资参与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充分调动管线单位、运营单位等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及配套供电设施建设。
方案实施过程中,各方应制定建设管理方案。
对于满足空间位置、消防安全等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居民改造意愿强烈且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单位应会同街道(城关镇)、社区组织小区居民、供电公司等明确建设内容、出资方案以及运营管理方式,形成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方案或预留安装条件方案,充电设施及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同使用。
其中,对于私人车位,鼓励变压器、低压电缆分支箱、计量箱以及之间的电力电缆一次性建设到位,并同步建设计量箱至机动车停车位配电线路的管道或桥架,满足充电桩直接装表接电条件;对于公共停车位,应考虑公共充电桩总体布局,优先考虑两个停车位共用一个充电桩,采用集中布置方式,便于使用、管理、维护及车辆进出,保障人员及设施的安全,配套计量箱应尽量靠近公共充电桩。
关于建设费用及管理,方案指出,充电设施建设或预留安装条件所涉及的表前供电线路及设备改造费用由供电企业承担,改造完成后,纳入供电企业有效资产,由供电企业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充电设施建设或预留安装条件所涉及的土建部分建设费用、充电设施及表后供电线路建设费用,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群众出资、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参与等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予以政府财政支持。
四方面推动各方形成合力
方案要求,各地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和供电公司要深刻认识做好保障老旧小区供电安全和充电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协调推进机制。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单位应会同街道(城关镇)、社区依托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推动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同步实施。从方案看,主要通过4个方面,推动各方形成合力:
一是做好方案公示审查。各地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应组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单位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方案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按照《老旧小区改造规程(试行)》做好改造方案公示和联合审查工作。
二是抓好充电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单位应会同供电公司、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制定科学施工方案,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设计、施工、管线等技术团队要全过程现场跟踪提供技术服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或预留安装条件)完工后,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单位应组织街道(城关镇)、社区、小区居民、物业公司、供电公司等共同验收,督促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满足充电设施快速接电要求。
三是履行电力报装审批程序。个人、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产权单位)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后,通过“网上国网”APP申报用电报装手续,经过现场勘查、验收装表等环节,实现电力送电。充电设施应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并接受电网负荷调控。
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在老旧小区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施过程中,各地老旧小区改造牵头部门应会同国网供电公司建立健全督促指导、检查评估机制,加强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充电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的监督推动,对推动老旧小区电力扩容改造、“一户一表”改造、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等工作进度慢、成效差的,及时督促提醒、约谈,确保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