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推动我省省队运动员进中小学校、社区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制度化、长效化,日前,省体育局出台《福建省队运动员进中小学校和社区开展健身指导服务长效化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原则上各运动管理中心选派省运动队参与服务活动每年应不少于4次,省队运动员(正式运动员)参与服务活动每年应不少于6小时。
《实施方案》提出,在今年全面启动省队运动员进中小学校和社区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工作。到2023年,省队运动员进校园、进社区开展健身指导服务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到2024—2025年,省队运动员进校园、进社区成效显著提升,成果不断巩固拓展,结构优化、体系完备、统筹推进的工作体系全面建立,服务体育强省建设和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作用更加突出。
对于省队运动员进中小学校和社区的形式,《实施方案》提出,可以把进学校、进社区开展健身指导服务与运动员文化学习、社会实践融合起来,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共学”“共建”;还可以把省队运动员进学校、进社区纳入全民健身计划、纳入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管理,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课堂”“冠军健身课堂”等,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科学健身讲堂;还可以把省队运动员纳入“志愿者”管理,结合“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开展健身指导志愿活动。
此外,《实施方案》还要求,各运动管理中心要结合运动队项目的特点特色,研究符合中小学生或社区群众广泛参与、易于接受的健身活动,探索建立初级、中级、高级等不同层次的健身指导服务形式,推动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项目化、规模化、系统化;还要针对特殊人群开展具有人群特色的专项进校园、进社区项目。(记者 肖榕)
来源:新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