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建设者的决定
闽政文〔2022〕28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自2019年第六届世界闽商大会以来,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勇于改革创新,争做时代先锋,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优秀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全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激励非公有制经济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中发挥更大作用,省政府研究决定,授予丁思泉等100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名单附后)“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建设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坚守实业,深耕主业,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责任担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激励引导全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发扬“敢为天下先、爱拼才会赢”的闯劲,再激创新活力,再燃创业热情,再掀创造热潮,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建设者”表彰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来源: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综合福建统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