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建要闻  >> 正文

福建对23个脱贫县延续实施叠加财力补助

www.taihainet.com 来源: 福建日报 用手持设备访问
二维码

台海网10月4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据省财政厅消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自2021年起的5年过渡期内,我省财政支持政策保持总体稳定。为此,省财政在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时,延续实施对23个脱贫县叠加安排一定数额补助的政策。

根据政策,省财政按每年每县1000万元标准,对23个脱贫县叠加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5年将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1.5亿元,支持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日前,今年的2.3亿元补助资金已下达至各脱贫县,由其统筹用于已出台的各项重大民生政策的支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又讯   近日,省财政下达贴息资金4.42亿元,专项用于23个脱贫县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偿还。

该贴息补助主要针对2020年之前我省原每年安排给23个脱贫县每县1亿元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根据政策,2014—2020年,我省每年从中央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每县1亿元,由省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支持其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截至2020年,省财政已累计下达债券贴息资金15.46亿元,助力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记者 王永珍)

相关新闻
推进脱贫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产业沿着公路走 公路促进产业兴

“我们村以前只有一条乡道是水泥路。”四川省南江县八庙镇明阳村村民杨国平说,以前村里道路硬化率低,大家很少到街上赶集,如今交通四通八达,开通了农村客运,实现了“抬脚上车门、下车到家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提出,推进脱贫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进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