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30日讯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APP报道 9月29日,莆田荔城法院在全省首家运用48小时刑事速裁程序,“云”审理了一起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员危险驾驶罪案。从开庭到宣判,全程仅用时不到半小时,保障了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疫情期间,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不要串门……”战“疫”当下,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可闻这样的提示语。然而,仍有人不顾疫情防控要求,严重超员驾驶。
9月17日,被告人李某某驾驶小型客车(核载7人)从事客运,并收取车费。9月25日起,李某某经他人介绍,每日驾驶车辆运载四至八名菜农,往返莆田市荔城区和涵江区的菜地之间。9月27日17时许,李某某驾车从涵江区接回8名菜农,返回途中又陆续搭载多名乘客,后车辆行驶至荔城区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查,该车实际运载人数包括李某某在内共有18人。
荔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小型客车从事旅客运输核载7人,实际载客18人,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福建日报客户端 记者 林剑波 通讯员 何晋生 傅玮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