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4日讯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APP综合报道 日前,南平、莆田、福州、宁德发布一批人事消息。
南平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钟文龙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洪永新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平市公安局局长。
二、免去黄拔荣的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任命丁贵生为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三、免去王冲的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陈建新的南平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五、免去吴发胜的南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任命苏建旗为南平市民政局局长。
六、免去周靖的南平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七、免去黄艳珠的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任命余洲为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八、免去詹旭斌的南平市统计局局长职务;任命詹仁光为南平市统计局局长。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潘冬英为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吴芬菲的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连大松为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腾辞去南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变动,接受李腾辞去南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潘冬英代理南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潘冬英代理南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子华、黄丽英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徐海蓉为南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8月2日,南平市政府网站也发布了一批人事任免通知:
任命李春为南平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硕闻为南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斌为南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刘志华的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任命刘志华为南平市林业局副局长。
任命陈昶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陈炜为南平市商务局副局长。
任命朱忠勇为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杨建平为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任命吴辉为南平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任命谭树龙为南平市数字发展中心主任。
原南平市数字福建闽北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任命谭树龙为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刘建斌的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詹旭斌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王晓、李晓华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免去黄信敏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立明的南平武夷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郑莹诗的南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永青的南平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范贤才的南平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可兴的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艾琴、蔡荣洋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