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3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记者从福建省文旅厅获悉,近年来福建省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省战略目标,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共有八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遗名录名册,其中,南音、妈祖信俗、中国剪纸(漳浦、柘荣)、中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闽南民居)、送王船习俗(与马来西亚联合申报)共五个项目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中国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两个项目入选“急需保护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福建木偶戏传承人培养计划》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册”,是我国迄今在国际非遗保护三个系列上获得“大满贯”的唯一省份。
另外,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45项、代表性传承人143人、文化生态保护区1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省、市、县还有众多非遗项目纳入名录管理。
“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是文化自信的重要源泉。保护好福建文化遗产,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对凸显福建历史文化价值,延续福建历史文脉具有重要意义。”多年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梁祥霖说。
梁祥霖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正式出现的时间比较晚。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自此传播开来。在这之前,国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民族民间文化、民俗文化,少数民族历史、语言、风俗、艺术等形式进行保护。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其内涵丰富,具有里程碑意义。
我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基础,积极探索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非遗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健全。2020年1月,颁布实施了《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目前福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中。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已入选首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入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经省政府同意颁布实施。
“厘清非遗家底,是非遗保护最重要的工作,也是有效传承和合理利用非遗资源的前提。”梁祥霖说,要全面掌握非遗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还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以及实物搜集等方式,对非遗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这是一项庞大而烦琐的工程,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二十年时间,我省大力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创新、传统工艺振兴、文化遗产与文化旅游融合、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非遗的活化利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与旅游产业结合,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成功实践,走出了一条融入现代生活、体现当代价值、展现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之路。 (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