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5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为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助力两岸技能人才交流,省人社厅日前出台《关于面向台湾同胞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提出面向台湾同胞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继续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鼓励多元化评价方式等。
通知明确,符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的台湾同胞,可向全省人社部门公布的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申请评价,评价合格后由相应评价机构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台湾同胞纳入我省技能人才统计范围,并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评价机构可直接采认车床、铣床、美容等20个职业的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并按照《福建省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目录》核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采认的车床、铣床、美容等20个职业台湾地区技术士证书可作为在全省参加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申报条件。
我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评价机构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职业以线上考核等方式为台湾同胞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