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1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教室里有空调不让开,像火炉一样,还要求学生戴口罩,时间长了谁受得了?这课还怎么上?”立夏节气后,我省大部迎来晴好天气,气温迅速攀升。厦门市思明区教育督导评估研究中心的骆萦怀,日前接到其挂牌督导学校的一名家长言辞激烈的投诉电话。当天下午,她就到学校实地调研,向校长反馈、寻求解决办法。有了骆萦怀的积极沟通,学校因时制宜,采取措施解决了家长的诉求。
在福州,鼓楼区第五责任区责任督学林中玲在常规工作督导中了解到,她督导的一所学校综合学科专职教师人数少,存在教研活动缺乏引领、深度不足等问题。林中玲着手收集资料、帮忙协调,利用学区共同体的作用,开展综合学科以学区为单位的教研模式。
在福建,像骆萦怀、林中玲这样的责任督学目前有5000多人,他们对全省916个督导责任区、1.6万多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实现经常性常态化督导。各中小学门口都挂有督学公示牌,包含督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信息,方便家长们反映办学治校的意见建议和问题。5000多名责任督学,如同学校的“身边民警”“学科医生”“管理参谋”,成为助推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
教育督导体制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当时,我省各地纷纷设置普通教育督导室,开启了推进教育管理方式转变的进程。2013年底,我省全面实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2019年,这一制度扩大至幼儿园。责任督学们定期、不定期下学校(幼儿园)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幼儿园)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中小学和幼儿园依法办学,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近年来,虽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仍有一定差距,优质资源供给不均衡等问题仍然存在。为了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需要创新思路,用督导助力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更加公平、优质、包容的教育服务。
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对教育督导实施、督导评估监测及结果运用等作出具体规定,构建了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同样在全国率先开展“对市督导”。在此基础上,《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机制。
督政督学,以“督”为主;问效问责,以“责”为重。
2018年是“全面改薄”收官之年,省教育督导部门开展“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向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市、县(区)发送督办函,重申“20条底线”达标要求,并对规模较大且竣工率低于75%的5个县(区)的县(区)长及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有效促使各地全部整改到位。
2020年初,就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问题,教育督导部门约谈了部分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如今,这几个县区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已提高,教师权益得到保障。
为让督导作用真正凸显出来,我省督导始终保持敢于动真碰硬的务实作风,在“对市督导”、对县“两项督导”反馈报告中列出翔实问题清单,狠抓整改落实。在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学前教育普惠率和公办率、学生营养餐费及补助管理等方面,对落实不力的,在核定督导结果时下调等级。
数据证明,教育督导正在发挥越来越明显的“前哨”作用。今年2月召开的2021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介绍了四个“100%”:截至2020年底,我省226所公办园建设项目100%开工,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100%整治完成,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100%达到省定标准,2278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适龄儿童100%返校复学。
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副总督学李迅表示:“督导,就是要督出真问题,导在需要处!我们将继续健全完善监测结果运用制度,指导市、县两级教育部门综合分析、准确定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方案实施整改,改进教育教学,提高教育质量。” (记者 庄严 通讯员 蔡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