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利用农业设施用地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抓好农业生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林业局副局长、陕西省林业科学院院长昝林森(上图)说,“我们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十三五”时期,陕西288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56个贫困县全部摘帽,24.93万户贫困群众搬入新居,预计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7692元提高到12491元,占全省农村居民收入的比重由88.5%提高到93.8%,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历史性解决。
昝林森长期关注“三农”问题和设施农业的发展。他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国设施农业如雨后春笋般的快速发展,对有效保障我国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季节性均衡供应,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20年,我国设施农业的种植面积达到6150万亩,2021年将达到6600万亩。
昝林森介绍,设施农业的投入产出比高,经济效益可观,可有效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2020年是陕西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经济恢复好于预期,实现生产总值2.62万亿元,增长2.2%。陕西坚持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新增290万亩高标准农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以上。
“设施农业用地规划要与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昝林森说,“设施农业用地尽量利用未利用地、荒山荒坡等非耕地或质量较差的耕地、农村闲置设施农业用地、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合理引导设施农业布局,要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结合各地不同的地域条件和特点,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的原则,积极推进设施农业发展。”
2020年,陕西农业农村系统持续深化“3+X”两年攻坚行动,创建2个国家级产业集群和8个产业强镇,陇县跻身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行列,建设22个省级产业园,配套冷链物流和产后整理,创建2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特色产业实现板块推进、全链条发展,洛川苹果、白水苹果、咸阳马栏红、眉县猕猴桃、富平羊奶粉、柞水木耳、平利茶叶等品牌价值不断提升。2020年,陕西苹果和设施农业产值突破千亿元大关,成为陕西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代表。
昝林森表示,要明确坚持“农地农用”,对于直接服务农业生产的,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业设施占用土地,要给予支持,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对以发展设施农业名义,搞变相的农家乐、休闲旅游、民宿、产品展示营销等的,要严格禁止,引导办理建设用地管理手续。区分设施农用地管理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管理的边界。农旅结合、三产融合等方面的用地需求,必须另行规定,不能将二三产业用地保障寄托在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上。另外,要建立一套国家、省、市、县多级互联互通的设施农用地信息监管平台,对设施农用地申请、备案、经营使用、动态检查实行监管。
昝林森说,要建立设施农用地用地标准和农业设施建设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制定生产设施用地、附属配套设施用地的限额标准。对各类农业设施的建设标准作出规定,规范设施农业建设,防止任意改变农业设施结构,确保设施农用。鼓励设施用房特色化建筑,打造风格各异的田园建筑风光。(陕西日报记者 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