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6日讯 据闽北日报报道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发布通知,提前下达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27150万元。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 业农村厅〈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2022年,在全省范围内扶持2000多个行政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即每年拟确定500多个行政村作为扶持对象,示范带动各地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统筹推进力度。
中央、省级财政对每个被扶持的行政村一次性补助50万元,市县财政安排不少于10万元补助资金。(来源:闽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