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10日讯 据闽南日报报道 遍布于社区街道的便利店极大地满足了居民的便利消费需求,近日省商务厅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我省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又为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意见》明确提出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简化便利店药品经营审批手续、鼓励发展生鲜便利店等具体举措,全力推动便利店朝着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方向“全能”发展。
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意见》提出,要将品牌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围绕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目标,完善便利店网点配置,推动新建便利店等配套商业设施与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交付使用,固化用途功能,推动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
同时,还要将便利店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范围,推动品牌连锁企业在老旧小区等商业网点较少的区域加大门店开设力度。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由中心城市向周边城市、小城镇及农村拓展。并探索发展移动便利店、厢式智能便利店等非固定便民商业设施。
可销售非处方药及医疗器械
在大多数人印象中,便利店多是以销售食品和日用品为主,很少涉足药品类,但这份新发布的《意见》中提到,将简化便利店药械经营审批手续。
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总部拟经营并配送乙类非处方药和家庭常用第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体温计、医用脱脂纱布(棉)、避孕套、医用口罩等)的,向所在设区市药品监管部门申办乙类非处方药品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总部和门店的质量管理;对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总部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各门店销售的乙类非处方药、家庭常用第二类医疗器械,应由品牌连锁企业总部或总部委托的一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连锁总部),统一从合法的供应渠道和供应商采购、配送,门店不得自行采购。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总部应对药品及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负责,门店应做好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日常质量管理。
连锁便利店企业试行“一照多址”
此外,《意见》还对进一步优化便利店营商环境提出具体措施。
简化证照办理,支持地方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试行“一照多址”,企业(分支机构除外)在其住所所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划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允许该企业办理一个经营场所登记,免于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推行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网上办理,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发放和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地方实际,进一步缩短许可审查和发证时限。对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推行“一证多址”。
推动降低企业成本费用,全面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政策,推动实行“一户一表”,强化对转供电主体电价监管,降低连锁便利店企业用电成本。
鼓励主题便利店等新零售业态
《意见》中还鼓励出版物发行企业与便利店企业,建立出版物销售专区,打造集文化服务和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书店+便利店”新零售业态。
鼓励在文化产业园区内建设集食、游、娱、购于一体的文创主题便利店。鼓励在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以当地文化为主题的特色便利店。
鼓励食品制造企业生产适合便利店销售的小包装、小容量商品。支持食品制造企业与有条件的品牌连锁便利店和餐饮企业联合开发鲜食产品,积极推进传统主食及中式菜肴工业化、规模化生产,深入挖掘地方特色食品和传统美食。鼓励发展生鲜便利店,满足居民就近购菜需求。
鼓励各地将支持开设24小时营业便利店与促进夜间经济相结合,增加夜间商品种类,优化服务供给水平,提高居民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
年网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给予奖励
除了鼓励线下实体门店发展之外,《意见》还大力支持便利店开展全渠道经营,鼓励企业整合连锁门店资源与在线流量资源,发展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网店一体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为居民提供线上下单、线下体验、配送到家、社区团购等服务,并提出将对年网络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 (记者 陈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