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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坑”你踩过吗?福建省消委会发布2019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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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建瓯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介入调查,黄女士提供了实物和购物小票,超市方强调自己有一套严格的理货程序,不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其可以向总仓调取该时段豆腐干的出库记录等凭证,并质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来源,但无法举证证明。建瓯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向商家指出,超市对销售的商品有保证质量合格的义务,涉案食品确实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形,由于经营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案涉食品并非是该超市所出售的,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消费者的诉求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予以支持,经调解,超市为黄女士退货,并当场给付1000元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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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

教育培训维权难

消协帮助退还款

林女士于2019年6月30日向海沧区消保委投诉反映:其于2019年4月30日在某英语培训机构报名一对一英语服务,价格:16500元/30节课,约定每周赠送二节口语公开课,并承诺可以根据林女士的特长定制相关课程。在合同签订后,林女士依约交付了课时费,培训机构却擅自减少课程内容,将约定的每周赠送二节口语公开课调整为每周一节,且拒不履行为林女士的特长定制相关课程的承诺,故林女士向培训机构提出解除合同,要求退还课时费。

【处理过程及结果】

海沧区消保委接到林女士的投诉后,立即着手调查,经核实,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工作人员指出,林女士与泛洋英语培训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有效,由于该机构未依约提供培训服务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故林女士主张解除合同、退还培训费的要求合法有据。经工作人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同意退还消费者全部课时费165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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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八

二手房交易问题多

风险防范很重要

近日,泉州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骆先生投诉:其于2018年3月份通过某房产中介寻找二手可过户房源,并支付了5000元的中介费用。找到房源后,因房东此前已将房屋抵押造成无法过户,消费者要求中介退还已支付的中介费用,被中介方拒绝,故消费者请求泉州消委会予以协助调解。

【调解过程及结果】

泉州市消委会接诉后,立即指派工作人员与消费者骆先生联系,提取了消费者与中介方签订的佣金收取凭证及房产买卖合同,上述合同中约定了房产买卖双方若有任何一方中途毁约,则中介费用由毁约的一方支付,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房产中介方称其作为中介机构只是提供房源信息,造成这次交易失败的原因是由于业主隐瞒信息所致,并非自己的过错。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被投诉人同意退还5000元的中介费用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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