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5日讯 据福建新闻联播报道 新车未提遭撞求偿未果
订购家具与约定不符不退款
买到变质食品店家拒不承认
……
这些“坑”你踩过吗?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即将到来之际
福建省消委会发布
2019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消费过程中注意防范、维权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
案例一
地板瓷砖色差大
消委会公正妥调解
消费者李女士于2019年12月27日到泉州市消委会投诉部称:其在2019年10月5日到泉州市区某建材中心品牌店内展厅看中了一款样品型号为H1809658A的地板瓷砖。消费者李女士在经与商家沟通后,订购了47片该型号的地板瓷砖,在签订了定购合同后支付了30100元。直至李女士在完工现场验收时,发现完工后地板瓷砖呈现的颜色与当时在店内展示的样品颜色相差太大。随后消费者李女士多次与商家沟通退款退货事宜,但其负责人以不存在色差且消费者已全部铺设完成地板瓷砖为理由拒绝消费者的退款退货要求,无奈之下,消费者李女士至泉州市消委会进行投诉,请求泉州消委会的帮助。
❖
【调解过程及结果】
接到案件后,泉州市消委会的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证据收集、调查案件过程的工作,联系了消费者和商家双方深入了解情况。由于双方争议较大,初期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泉州市消委会再次组织投诉方、被诉方到场进行现场调解工作,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经营者同意退款18100元,并给予泥水工工费600元,消费者将不再追究经营者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