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8日讯 据福建日报APP-新福建报道 为有效防控疫情,经福建省委省政府同意,2月7日,省财政厅下达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等基层单位购置急需的各类疫情防控物资,以及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街道(乡镇)及社区(村)等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工作补贴。
资金分配坚持“三个倾斜”。即向疫情较重、设有公(水)路检查站、机场和火车站的县(市、区)等倾斜;向一线倾斜,用于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开展摸排、宣传、督促等疫情防控工作;向财力困难地区倾斜,结合各地财力状况,重点帮助转移支付县(市、区)渡过难关。
省委省政府要求这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基层疫情防控工作,购买基层所必需的防疫物资和发放临时工作补助;各地按照疫情轻重、工作强度等要素,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开始至响应终止之间的响应期内,按照低于人社部、财政部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的标准,对一线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工作补助。同时,要求各设区市和各市(县、区)合理安排配套资金。(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