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6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记者3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补贴时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补贴标准为一次性2000元。
据了解,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2019年9月3日至16日期间,毕业生可个人提出申请。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进行网上申请。
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对省内生源毕业生申请资格自动审核,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省内院校省外生源和公共服务网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须在上述规定申请时限内通过公共服务网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如毕业生上传材料不清、不全,院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公共服务网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无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