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8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在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素质”的道路上,福建蹄疾步稳。
生态环境“高颜值”。2018年,森林覆盖率66.8%,连续40年保持全国第一;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至Ⅲ类水质比例95.8%;九市一区城市空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5.7个百分点。
经济发展“高素质”。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5.5%;新兴产业势头良好,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二产;2018年全省生产总值3.58万亿元,增长8.3%,增速居全国第5位。2019年上半年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1%,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国。
福建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八闽大地展现“高颜值”“高素质”花开并蒂的美丽画卷。
改革创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前
近日,一场增殖放流活动在长泰县举行。近25万条白鲢、大头鲢等鱼苗,被投放至龙津溪与马洋溪中,以摄食蓝藻,净化水质。
2016年以来,长泰连年组织增殖放流活动,累计投放鱼苗约64万尾。买鱼苗的钱,源自县里的生态修复资金。
“对于生态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并非最终目的,防范和修复才是个中要义。”长泰县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蒋龙勇说,当地推进修复性生态司法,以补植令、监管令等方式,责令被告人进行植被恢复、增殖放流,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一判三赢”的良好效果。
在全省率先设立的生态损害修复资金,则为修复性生态司法提供资金保障。截至目前,漳州两级法院共筹措生态修复资金700多万元,有效使用近300万元。长泰法院正计划拓展生态修复资金的应用场景,将其用于异地成片生态修复林种植、垃圾不落地行动、山体护堤建设等。
生态司法创新,是福建大胆改、深入试,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实践之一。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要求,福建要构建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的示范区。”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等体制机制创新,福建逐步建立起环境治理互联互通、高效运转的协作监管机制。
制度创新,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主线。
自2016年获批建设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以来,福建着力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作用,先行先试、深入探索,扎实抓好各项改革试验。
三年三步走,年年出成果。目前,福建方案部署的38项重点改革任务均已制定了专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中,22项改革任务已形成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6项改革任务已形成初步成果,正探索形成经验;10项全国统一部署的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正全力推进落实。
纵观八闽,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格局已发生根本性变化。绿色指挥棒,舞得虎虎生风。
福建建立绿色目标考核评价体系,率先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由“政府负责”向“党政同责”转变、“末端治理”向“全程管控”转变、“督企为主”向“督政督企并重”转变、“软要求”向“硬约束”转变。由此,绿色发展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导向和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7月5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与省政府签署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合作推进地质调查工作精准支撑服务福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福建山多地少,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规模逐渐扩大,人地矛盾凸显,理应在维系生态系统健康前提下,合理配置生活、生产空间。”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建方案要求推进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导区建设,加快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将为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供基础依据。
绿色创新,自下而上。
福建注重发挥地方首创精神,探索“一地一品”的生态文明建设路径,形成了武平集体林权改革、长汀水土流失治理、莆田木兰溪流域治理、漳州“生态+”绿色发展、厦门生活垃圾分类、永春全域生态综合体、将乐常口生态小康之路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改革经验。
改革赋能,清新福建绿意更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