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0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 昨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情况,公布了新一轮的推广措施,包括免收牌照费、高速公路通行优惠、停车优惠、不限保有量等。
我省8条措施推广新能源汽车
发布会明确提出新一轮支持新能源汽车全面推广应用的8条措施:
我省对新能源汽车免收牌照费;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停放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省高速公路公司对省内新能源汽车办理电子收费的,予以赠送电子标签(ETC),提高通行费用折扣比例;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送接装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站用电,免收基本电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度电价按大工业目录电价减半执行;我省不限制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对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我省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允许利用临时用地建设充电设施;党政机关更新公务用车的,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原则上选用新能源汽车。
支持福州培育
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
发布会介绍了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情况。
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71570辆,其中公交车12227辆,提前完成我省传统燃油公交车的更新任务。
截至去年底,全省共建设充电站1594座、换电站12座,充电桩46662个,全省110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含海门岛)已建成充电站的有103对,覆盖率93.6%。
全省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有9家。去年,全省实现新能源汽车产销2.46万辆和2.52万辆,同比增长18.64%和46.19%。去年全省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产值超过1000亿元。
下一步,我省计划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产业集群,包括支持福州等设区市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等;启动以“推广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出行,加快建设‘电动福建’”为主题的新一轮政策措施研究,新一轮的政策措施将于年底前发布。
明年全省城市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目前,我省已初步确定了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时间表、路线图。其中在2020年:全省城市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全省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50%;全省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及分时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时租赁车辆实现电动化;全省城市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50%以上。
我省力争通过十年左右时间,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城市环卫和物流等专用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物流车占比位列全国前五;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及分时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位列全国前三;全省私人乘用车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位列全国前五,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创新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能源汽车实现规模化发展,智能网联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