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15日讯 据福建日报微信公众号报道 今年初,漳州市通报了这样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2016年4月,诏安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李艺平、鉴证员胡木坤2人前往昆明市参加培训,其间私自前往丽江旅游,并将相关费用及住勤费等4440元在单位报销。此外,李艺平、胡木坤还存在虚开茶叶票据1.4万余元违规报支接待费等问题。
2018年11月,李艺平、胡木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这起公款旅游案例,是如何被发现的呢?《中国纪检监察报》日前披露了整个过程。
培训在昆明,住宿在丽江?
“变着法子公款旅游,最终受处分,这样的小聪明不该有。”3月29日,福建省诏安县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反馈会,对有关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通报,县物价局干部李艺平、胡木坤公款旅游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2018年4月,诏安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县物价局为其综合监督单位)收到县纪委监委移送的问题线索:县物价局个别干部可能存在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问题。
纪检组立即组成核查组进行核实。
“问题线索指向公款旅游,就先查阅相关账册凭证。”纪检组组长陈雄建议从该单位账册入手进行核查。
接下来的几天,核查人员详细查阅了该局各类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支付凭证、单据账册……
此时,一份县物价局干部胡木坤的出差报销单据,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这张单据显示,胡木坤于2016年4月参加在昆明举办的“价格监测系统数据统计基础知识培训班”,在这份报销凭证中,核查人员发现了问题。
“培训地在昆明,住宿发票却是云南丽江的?”在其中30张100元面额的住宿发票上,核查人员发现发票印章为“古城区云顶客栈”,通过电脑查询该客栈在丽江,距离胡木坤培训地昆明市有400多公里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