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田古民居 本报记者 林熙 摄
强化保障 提供保护发展“源头活水”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古镇古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强调要科学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红线,对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历史建筑、农业遗迹以及灌溉工程遗产等,逐一登记在册,全面加强保护。与此同时,我省在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支撑保障——
制订政策法规。2017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福建省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通过立法。各地也根据实际编制各类保护条例,仅福州市就先后出台《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福州市三坊七巷、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传统村落保护有规可循、有法可依。
开展普查建档。对前4批229个传统村落建立“一村一档”,利用大数据手段,对这些村落进行时时跟踪。
强化规划技术指导。出版《福建省传统民居类型全集》《中国传统建筑解析与传承(福建卷)》;编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发展规划》《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成立由38人组成的省级专家服务团,常年为传统村落把脉问诊;成立福建传统村落与历史建筑研究中心等。
加大资金投入。2014年以来,省级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元到1亿元,重点扶持10至15个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目前已累计扶持75个。各市县也加大投入力度,并带动社会资本和村民投工投劳,累计投入保护发展资金50亿元以上。如永泰县近年来每年拿出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保护传统村落;永春县近年来累计投资2500万元,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和闽南古厝修缮等项目;屏南县近年来每年拿出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传统村落保护修缮。
嵩口古民居 本报记者 林熙 摄
创新发展 激活业态各出招数
在传承中发展、在活化中利用、在探索中创新,我省传统村落不断焕发新生。
如今,走进屏南的一些村落,就会被古宅石巷、廊桥水车唤起悠远的记忆……而过去,这里的古建筑有些被拆除,有些因年久失修残破不堪。为了保护古村落,近年来,屏南县开始对各村的古建筑进行筛选、评估,建档立册,分期分批进行修复。针对古宅大多为土木结构的特点,聘请老工匠艺人、老专家,采取传统工艺进行修复。目前,全县十几个传统村落的200多座残破老宅得以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