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9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昨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2018年我省法院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主要情况,发布一批我省法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假药、劣药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刑事案件378件,生效判决469人;审结商品房预售、物业服务、医疗服务、产品责任、网络购物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45850件;审结工商、卫生、物价、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等涉及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案件238件。
在审理的案件中,物业合同案件在服务类纠纷中占比最大,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1085件,约占同期全部服务类合同纠纷案件总量的90%;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大幅下降,其原因一方面与《电子商务法》公布实行,各大电商平台更加注重质量服务管理,网络购物的售后服务走向标准化、体系化、规范化,另一方面与我省各地法院建立多元调处中心,诉前介入消费纠纷化解,积极推进“一站式”纠纷解决成效明显有关。
当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7件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均是涉诉法院在2018年审结的民事纠纷案件,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前消费市场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