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5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日前公布《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今年计划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此次招募对象为2019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4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1年7月31日后出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地生源的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院(系)表彰的毕业生。报名时间为5月6日8:00至5月20日18:00,实行网上报名。
服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2019年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358.65元);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一系列政策待遇。如,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5%的职位,定向招录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且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