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昨天记者从福建省工信厅获悉,我省近日印发的《福建省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80台(套)以上,对企业研发生产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最高补助200万元。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主要集中在重大关键成套装备、高端电子通信成套设备、环保技术设备、高效节能新能源设备、高档数控机床、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智能农机装备等领域。
我省将对新认定的重大技术装备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补助800万元;支持建设重大技术装备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每家补助300万元至5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部共建重点(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予以补助,最高500万元;支持企业研发生产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对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的6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