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市县要夯实基层基础,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乡镇(街道),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基层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调配必须面向人民群众、符合基层事务特点,不简单照搬上级机关设置模式。要适应乡镇(街道)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综合设置机构,经济发达镇等规模较大的乡镇可设置6个内设机构,一般乡镇设置3个左右。统筹各类编制资源,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从严控制上级部门从乡镇(街道)上收行政和事业编制。
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把条的管理和块的治理协同起来。县级部门要依法履职,强化专业性管理。乡镇(街道)工作重心要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
市县机构改革对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哪些要求?
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结合实际实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减少执法层级,设区的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县(市、区)执法主管部门与执法队伍实行“局队合一”的执法体制,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压实主管部门对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加强队伍建设的责任。除环保监测监察等明确规定实施垂直管理的机构外,其他均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将综合行政执法向乡镇等基层延伸,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全面清理清退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锁定执法人员编制底数,暂保持现状不变,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规范。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市县机构改革对深化人大、政协机构改革提出了哪些要求?
◎健全市县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整合市县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更好发挥市县人大职能作用。
◎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整合市县政协相关委员会职责,更好发挥市县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