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关于支持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省委把抓好巡视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与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动,研究细化并落实了14项整改内容54条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全省巡视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巡视巡察工作列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并及时听取巡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出台加强全省巡视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巡视巡察办、巡视巡察组建设和健全完善巡视巡察干部管理使用机制等提出要求,省级巡视机构、编制年底前落实到位,市县巡察机构、编制待机构改革完成后落实到位。特别是加大力度选拔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充实巡视工作队伍,今年以来,已抽调79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省委巡视工作,推荐305名干部作为巡视干部库人选。明确巡视巡察专项经费使用范围。二是建立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直部门协调协作工作制度。健全纪委监委、组织、审计等职能部门支持配合巡视的工作机制,出台建立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建立巡视机构与审计机关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其他相关协调协作制度年底前也将全部出台。三是推动巡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加强对市、县(区)党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巡察工作的领导,将市县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省委巡视监督范围,建立报备制度、工作约谈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并要求市、县党委对开展巡察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督促市、县党委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20.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在对亲属、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以及自身要求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省委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树立正确权力观,摆正自身定位,当好人民“勤务员”。一是抓好专项清理整治。针对相关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9名省级干部、25名厅级干部和1名处级干部工作调离未转出工资关系,全部完成工资关系迁转。省级干部占用应腾退住房的,已全部腾退,并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谈心谈话中作出说明,进行对照检查。厦门市共梳理市级领导干部欠缴房租、物业费等问题41户,8月20日前完成全部费用收取。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抓落实。严格执行干部交流、任职回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要求必须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才能作出决定。严格执行有关领导干部秘书管理的规定,强化对秘书的日常监督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工作调动后转移工资关系的通知》,要求干部跨地区跨部门交流时,工资关系随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同时迁转。修订省管公有住房和省级、厅级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中央政策规定建设和分配住房。
21.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认识上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一是强化对领导干部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省委书记于伟国在省纪委全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集体约谈会和党校专题党课中,都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学新先后在福州、三明和全省法院系统作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报告。明确将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等领导干部主体班次的重要内容。二是组织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和集中整治。深入分析和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认真查找和解决管党治党方面长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三是深化经常性政治生态分析。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分析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开展经常性政治生态分析,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担当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