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8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省政府近日研究决定,在已出台的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等创新激励政策基础上,从加大正向激励、建设若干高水平福建省实验室、着力引进重大研发机构等7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持力度,努力以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目标。
措施一: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税收1000万元以上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的高研发投入企业,在享受已有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基础上,按其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再给予10%比例的绩效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
加大对地方政府考核奖励。至“十三五”末,力争全省研发投入保持年均22%以上的增速。加强重点创新主体培育。
措施二:发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将自创区建设发展任务纳入当地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每年对福厦泉三个片区进行考核评估,省级专项资金奖励部分按50%、30%、20%比例给予分档奖励。
措施三:根据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在能源材料、海洋科学、网络信息、先进制造和医药健康等领域建设若干个高水平福建省实验室。省财政每年每个资助不少于5000万元,连续资助五年。措施四:着力引进重大研发机构。措施五:加大行业领军企业研发扶持力度。措施六: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发展。措施七: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