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网约车冲关撞伤执法员
二中队执法员肖先生告诉1007记者,发现可疑后,当时几名执法员上前,准备对这部车牌号为闽AWDXXX的吉利牌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执法员刚掏出执法证,这辆车突然加速,不顾前方停靠得很近的一辆出租车,以及执法员和协助执法的保安,冲关离去。
在冲关过程中,一名执法员和保安被拉伤,所幸伤情不算严重。
执法员立即对乘客进行取证,确认其通过滴滴出行平台,预约了这辆网约车,从安泰津泰商厦前往火车站北广场,运费为11.96元,通过滴滴出行平台结算。
执法员随即拨打110报案,福州车站派出所民警和晋安交警大队民警随后到达现场处理。
司机扬言:撞死人顶多赔钱
很快,晋安交警大队联系驾驶员叶某,把车开到晋安交警大队配合调查,同时交通执法员也来到调查现场,要求驾驶员出示网络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刚开始他态度极其不配合,甚至扬言,撞死人顶多赔钱,所以更是拒绝出示证件。”肖先生说,叶某否认自己有营运行为,不过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前提下,执法员通知停车场工作人员,将叶某的车强制拖离并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