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工程学院任教的吕英志展示纸质和卡式台胞证(东南网记者 卢金福 摄) 一名台胞在派出所申办居住证(东南网记者 卢金福 摄) 福州台胞陈奕廷展示领取凭证(东南网记者 卢金福 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今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开始申办,全省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立受理点,共有1217个(其中,1052个公安行政派出所、150个公安边防派出所的户籍办理窗口、15个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 当天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位于福州鼓楼区营房里的南街派出所聚集了不少前来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同胞。陈奕廷在派出所的办理大厅取了号,在服务窗口提交了台胞证、房产证等材料,填写了申领登记表并签字,按下指纹,工作人员录入了电话、住址等相关信息,并进行拍照,很快申请就完成了。 “觉得很兴奋,今天跨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台胞可以申请居住证了,18位号码和大陆同胞身份证同位数,在证件上体现出很浓的乡情和同胞情。”拿到受理号为“3501020042018090170001”领取凭证的陈奕廷显得很开心的激动,他已经在大陆工作生活了21年,1997年来福州投资创业,并在福州娶妻生子,今天他带了自己三个孩子一起到福州南街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 他说,今年从国台办等部门颁布“31条惠及台胞措施”以来,福建省和福州市都出台了细则,并很快落地生效,让台胞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18位的居住证更体现了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对生活和工作在大陆的台湾同胞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不管在投资兴业,还是工作、求学、生活和出行等方面都和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增强了台胞在大陆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福建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和聚集地,许多台商台胞长期在福建工作、学习、生活。今后持居住证的在闽台胞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体育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涉及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使困扰在闽台胞多年的问题迎刃而解,基本实现了在闽台胞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与福建居民“同等待遇”。 |
台海网9月1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8月27日晚10时许,福建海警联合福建边防、厦门海关缉私局,派遣2艘舰艇在连江黄岐海域伏击拦截,出动154名警力在陆地抓捕,在福州、厦门、广州等地同步组织对侦办的“5·30”走私珍贵动物案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摧毁一个涉嫌海上走私珍贵动物团伙,查扣涉案渔船1艘,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珍贵濒危鸟类活体鹦鹉247只、信鸽55只、文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