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东南网记者 卢金福 摄)
台海网8月28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昨日下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贯彻实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9月1日起开始申领,福建全省1217个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可受理,详细地址将于9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具体可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福建警方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我省公安机关正按照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最后阶段的筹备工作,紧锣密鼓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受理系统和制证设备联调测试、制证材料调运储备和相关行业应用终端升级,确保9月1日如期开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受理发放工作。
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杜清森表示,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全省要确定港澳台居民申请居住证受理点,9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从我省实际出发,本着“就近、便利”原则,为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台居民申办居住证,省公安厅决定全省公安户籍办理窗口均设立受理点,共有1217个(其中,1052个公安行政派出所、150个公安边防派出所的户籍办理窗口、15个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所有受理点的详细地址都将对外公开。9月1日恰逢星期六,我省公安机关受理窗口将正常上班,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居住在我省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受理点申请办理(目前暂不支持跨居住地辖区异地申领)。
据介绍,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规定,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因需要采集本人照片和指纹信息,本人需一同前往受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