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0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会的部署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7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座谈会。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作了发言。本报摘登部分精彩发言,以飨读者。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张玉珍(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新时代推进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使绿水青山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就是用制度来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绿水青山,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要树立红线优先的思想意识,保持严守红线的定力。各级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决策上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依据,并在政策规划落实上要把生态保护红线作为考核、监督和执法的依据,要加快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的“三线一单”的制定工作,通过空间、总量和准入环境管控来落实“三线一单”的硬约束落地,协调好发展与底线的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要完善红线配套的制度建设,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明确红线内各种类型区域的管控要求。要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改善和提升生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是刚性的,减少了就是破坏了底线,危及生命线。因而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原则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此,我省要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要搭建省级生态红线监管平台。可以依托国家的红线监管平台和我省的生态云大数据平台,建设我省的红线监管体系,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建立台账系统,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一本账”,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整合各类数据,实现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数据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再通过地方监管平台的建设,及时发现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詹华晖(省人大代表、福州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要强化资源环境承载力管控,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健全不同主体功能区产业项目差别化市场准入制度,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产业布局,清退一批城市建成区、人群密集区内污染重、风险大的工业企业,要持续清理散乱污企业。要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基层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应用大数据健全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大“散乱污”企业治理,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要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应用社会信用体系惩戒违法排污的企业和法人,将违法排污的企业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对违法排污的企业法人个人信用分扣分。福州市今年已率先建设茉莉花分个人征信系统,将行政处罚案件的法人的个人征信予以扣分。要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歼灭战,从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小区周边支路、主次干道管网、沿河截污管网完善等环节入手,补齐污水收集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要健全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机制,建议出台城乡环卫和垃圾资源利用规划和方案,落实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按照“投资省、周期短、效果好、易接受”的要求,科学合理地选择农村污水治理模式。要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责任底线,经济发展绝不允许以牺牲环境质量为代价。
抓好实质减排,强化底线思维依靠科技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水平
石成春(省人大代表、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
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是践行这一重要思想的先行省份。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持续抓好实质性污染减排,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突出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严格控制本地污染源对空气质量的影响。通过建设完善的区域大气污染物传输观测系统,为我省的空气质量预警和预报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抓紧编制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我省生态环境优势,平衡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利用“攻坚期”和“窗口期”逐步解决环境老问题,同时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布局产业和城镇发展空间、结构和规模,避免区域性、流域性、布局性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按照环境质量不下降、排污总量不突破的原则做好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准入。
加强科技支撑,建立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管网络。应加强区域臭氧污染、水体溶解氧下降和营养盐上升、湖库和闽江口等重点河口海湾富营养化成因与治理科技攻关,推进区域性、流域性和河口海湾生态环境治理重大项目实施。通过大数据应用,将监测网络、监控平台、网格化管理、综合决策系统等进行有机整合,建立天地一体的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实现对区域环境焦点、热点、难点问题监测、监控、跟踪、预警、评估和决策,实现区域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实施生态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保障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落地。
打响生态环境三大保卫战,推动环境治理提效升级
廖福霖(福建省生态文明研究会理事长、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解决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突出生态问题为重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继续加强防控PM2.5污染的同时,努力做好新的污染源如低空超标臭氧污染的防控。在继续提升大、中水系水环境质量的同时,做好小流域和海水污染的防控。在保护好水生态的同时,注意水资源的增产。着力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坚定实施土地休养生息制度。采取物理、化学、生物(含微生物)相结合的措施综合治理,为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创造新经验。
2001年,时任福建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率先提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建立全程监管体系,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当前,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综合治理,打造人民放心的“绿色餐桌”。通过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加强政府监管,严厉打击在食品特别是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违法行为,打赢“餐桌保卫战”。
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实施过程治理,使生产与生活循环链接,资源充分利用、增加产出(品)、实现零排放,达到“三大效益”相统一;要创新社会共治模式,特别要克服单靠政府的定式思维,还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有效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社会共治的热情。
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和综合利用
高明(福州大学社科处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开展“无废城市”试点,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这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
中国城市消费废弃物以10%的年平均速度增长,年均产生量超过40亿吨,“垃圾围城”已然成为许多城市亟须解决的环境问题。与此同时,城市废弃物又是高品位的“城市矿产”。推进“城市矿产”开发,建设“无废城市”,是在城市层面推进固体废物领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固体废物问题的有力抓手和有益探索。我省可发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示范功能,在相关工作上先行先试。
推动城市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促进产业链条的形成,构建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完整的产业链条,着力提升资源化深度加工。要创新驱动技术体系,以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生态环保治理等技术为突破口,强化对产业关键技术的研发,建立相应的技术平台,加速产业技术的成功转换及推广。将回收网点、再生资源回收和交易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发展规划,重点是进行“三网”(回收网、物流网、电子交易网)和“三场”(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再生原料交易市场、再生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要着力推动各类经济园区实行循环发展。要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重点培育扶持若干家再生资源回收和开发利用龙头企业,实现回收与利用一体化发展。要创新实施的体制机制,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营的途径,引导更多市场主体进入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开发领域。
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高质量发展有效路径
郑庆昌(福建省高校智库区域特色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全面推进绿色发展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福建提出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面临着做大经济总量的同时如何优化发展、环境资源约束趋紧的条件下如何绿色发展等难题。破解难题关键在于发挥“清新福建”这一鲜明的绿色发展底色和优势,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有效实现路径。
漳州市立足绿水青山底色与优势,把绿色发展作为区域发展根本大计。从2011年提出打造“田园都市、生态之城”,2015年“七个五”生态建设计划,到2016年建设五湖四海项目、打造生态+先行示范区,绿色发展战略一以贯之。通过把产业+进去、效应做出来,把文化+进去、旅游带起来,把服务+进去、品质提上来,推动生态+做深做实做优,带来了环境提升、商业集聚、人气聚拢等多层效应,优质的生态环境和产品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增长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
漳州市的实践探索,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区域化、战略化、项目化、持续化,践行了总书记当年在福建工作时提出的生态省建设战略,贯彻落实了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走出了一条从“生态佳”走向“生态+”的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有效路径,带给我们重要启示。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区域发展的根本大计,坚持一以贯之走绿色发展之路,一任接着一任干,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以人民为中心,把良好生态环境和实现绿色发展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促进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素质的同步发展。
探索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长期租赁合同管理
胡熠(省委党校工商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
福建是我国重要林业大省。早在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在武平县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就作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的历史性决定。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系统总结16年来的林改经验,深入分析当前林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开拓创新,继续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资金缺口是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政策试点面临的最大瓶颈。如何在规范政府债务融资的政策框架内,解决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的矛盾,是商品林赎买政策试点需要破解的难题。商品林赎买分为两大类:林木所有权转移、林木使用权租赁。实行林木使用权租赁,既能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又能兼顾林农长期利益。从长期看,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新一代青年人对林业资源就业依赖不断降低,生态发展与林农增收的矛盾随之减缓。因此,实行长期租赁、合同管理,是森林生态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重要制度安排。据调查,合同期限和支付方式是林农考虑林木使用权租赁的关键因素。签订10年以上中长期协议,政府每年支付租金,是农民比较接受的公私合作方式。要推广使用示范文本,加强合同档案管理,明确规定林业经营者的相关责任,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完善林权流转中介服务体系。扩大集体林权抵押率,减免林权证抵押登记费用,将林权抵押登记按照林权登记的宗地收费改为按照贷款笔数收费,减少企业和农民林权抵押的交易成本。将PPP模式引入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在林分改造、旅游开发等领域,引导工商资本投资林业。
提升科技支撑 助力“清新福建”
陈晓秋(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长期以来,我省空气质量位居全国前列。2015年、2016年、2017年,我省环境空气的达标天数的比例分别为97.9%、98.4%及96.2%,PM2.5的年均浓度逐年下降,但也面临高位运行和臭氧污染防治的压力。
提升监测、科研等支撑能力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助力“清新福建”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可在现有的全省大气监测网络的基础上,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颗粒物激光雷达移动监测车的走航应用,为管理部门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及精准管控提供兼顾经济和相对高效的技术支撑。
在环境空气的预测预报方面,省级预报中心要实现未来7天的预警预报的能力,以保障各地轻微污染天气有效应对,实现科学响应,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
积极推进大气光化学监测网络建设,在各设区市城市的臭氧高值点、城市间的大气传输通道、主要重点化工园区建设VOCs组分在线监测系统,通过VOCs的组分和浓度水平,并逐步配备VOCs车载巡测装置,解析VOCs污染的来源,为臭氧的分析会商和污染防控提供依据。
积极争取与中科院遥感所等科学单位合作,应用国家高分5号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帮助分析研判包括近海、山区、周边大范围或没有监测地区的臭氧环境水平、污染传输状况和区域发展态势。利用福建省生态环境大数据(福建省生态云平台),引进网格化监测技术,运用大数据管理实现对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污染天气过程的科学研判和管控决策。
绿色生活方式需要“知行合一”
李军军(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我们要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绿色行动体系,助推全民生活方式绿色化。
做实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通过舆论引导、学校教育、社会行动、制度保障、监督约束等各种方式,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生活观念,强化全社会绿色发展意识和公民的环境意识。将环境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以绿色生活为主题的浸入式、互动式教育。开展生态文明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创建并做强做大宣传品牌。挖掘和宣传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模式,讲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福建故事,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探索创新重点环保领域的公众参与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环境信息互动平台,通过“随手拍”“环境义工”“环境慈善”等形式,推动环境活动全民参与。推进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开发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公益诉讼、环境社会调查、环境风险预防和化解等公众参与机制和途径。
建立绿色行为规范。建立公民在家庭和公共场所、应对环境和自然灾害规范以及消费等个人行为规范,编制发布生活方式绿色化行为准则和行动指南,加强制度和规范的约束。严格推行“限塑令”、治理“过度包装”和快递垃圾、严格分类处置生活垃圾,将绿色生活方式融入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建立个人环境信用制度,把环境污染损害行为纳入个人征信报告,加大个人环境失信惩戒力度。
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黄森慰(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总书记明确提出,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绿色发展是建设生态文明、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核心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构建以生态、循环、可持续为宗旨,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的城乡垃圾处理体系,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实现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关键环节。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在全面推进城乡垃圾处理工作上责无旁贷。
农村垃圾治理是实现美丽乡村新格局的重要举措。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费是促进环境治理公民参与的重要手段,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促进乡村环境改善。调查显示,41%的农民愿意付费处理生活垃圾,平均愿意支付79元/年/户。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实施宜立法先行,首先规定公民违法处置垃圾的法律责任;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垃圾处理领域,鼓励扶持一批从事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等的市场主体;垃圾处理收费所得可直接交予垃圾处理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