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现场
台海网5月30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今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7年在降水量同比减少39%、主要江河径流量同比减少47%的情况下,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5.8%;九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占比96.2%,PM2.5年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7.2%;森林覆盖率65.95%,保持全国首位。福建是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全优的省份之一。
2017年全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根据会上发布的《2017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福建省在水环境质量方面,总体保持良好水平。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5.8%,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分别为98.3%、91.3%和100%。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2%,较上年上升2.6个百分点。全省19个主要淡水湖泊水库中,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的占89.5%。根据《海水水质标准》,按点位比例评价,全省近岸海域第一类、二类水质比例为82.9%;按面积比例评价,第一类、二类海水水质比例为88.9%。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以优良为主。全省68个县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7.9%;9个设区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6.2%,PM2.5年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7.2%。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自优开始排序,9个设区城市依次为南平、龙岩、宁德、莆田、厦门、福州、三明、泉州和漳州。其中,厦门、福州分列全国74个重点城市的第4和第5位。
在生态环境质量方面,继续保持优良水平。全省森林覆盖率为65.95%,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截至2017年年底,已有厦门、泉州两市获得国家生态市命名,福州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32个县获得国家生态县命名;519个乡镇(街道)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命名,获得命名的数量位居全国第三。
此外,在声环境质量方面继续保持稳定,全省24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总体处于一、二级水平,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二级和三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