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1日讯 据厦门网报道 福建家长们注意了!根据教育部总体部署,2018年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入深入推进的新阶段。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怎么改”“改什么”?省教育厅厅长的答案来了
2021年起我省高考科目为“3+3”即:语数外3门必考,自主选择3门不分文理科
高招录取模式也将迎来改革今后福建将减少录取批次适时合并本一、本二批……
5月18日至19日,高考综合改革与福建教育新征程论坛在上杭县古田干部学院举行。本次论坛由省教育厅、龙岩市人民政府、福建师范大学河仁基础教育研究院共同主办,龙岩学院承办。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上海教育学会会长、上海市教委原副主任尹后庆,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国龙、李迅,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陈明庆,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局长、考试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全省普通高校分管教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高职院校主要领导或分管教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省级示范高中建设学校校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一中校长、部分省级达标高中校长,省教育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学校)负责人参加论坛。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在主论坛上作动员部署讲话。他表示,高考综合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大教育改革,是推动新福建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的迫切需求。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作动员部署讲话
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改什么”?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随教随考随清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对选考科目的报考要求,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
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普通高中在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要全面记录和评价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情况,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和点滴进步,鼓励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高校要充分预判、提前公布综合素质评价具体使用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体现高校人才培养特色、构建科学选才制度等原则,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