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海口镇国土所所长郑金华
●问题:2013年5月19日,海口镇晨光村村民张友爱(非纪检监察对象)为了旧房改建事项,通过时任晨光村村委主任张明忠,送给郑金华面值2000元购物卡,郑金华收下并提供帮助。此外,郑金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处理:郑金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张明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海口镇梧屿村党员林维法
●问题:2013年3月,海口镇梧屿村村民林维法为了违章建房,请求时任海口镇村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俞建旺(另案处理)对其违建给予关照,并送给俞建旺2000元礼金。在俞建旺帮助下,林维法抢建成功。
●处理:林维法因违建和送礼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人物:福清市东皋水库管理中心原主任陈存善
●问题:2013年3月18日,福清市东皋水库管理中心分别以“庄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补贴”和“糖果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补贴”名义给12名员工发放补贴,两次共计发放24840元,陈存善从中分得2760元。对此,时任福清市东皋水库管理中心主任陈存善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处理:陈存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