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人物:南平市国资委副主任于叶
●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1月,于叶在担任南平市国资委副主任、南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兼任延平新城建设指挥部规划建设部原副部长期间,不正确履行316国道改扩建项目组组长职责,对316国道改扩建勘察设计工程合同签订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合同文稿有23处重要内容被中标企业私自修改。另外,还存在违规支付桥梁安全检测费40万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发包等问题。
●处理:于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南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违规支付的桥梁检测费被追回。
●人物: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雷建斌
●问题:2014年7月,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办理该市民政局委托的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投标业务时,雷建斌未正确履行审核监管职责,导致该项目在仅有一名投标人,且该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的约定足额缴交保证金的情况下,不仅没有终止招标行为,而且还未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评定,违规让投标人参与投标并中标。
●处理:雷建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人物:政和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显武,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股长、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国投公司”)副总经理徐智庆
●问题:2015年至2016年6月,魏显武在担任县政府办党委书记和县国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与徐智庆对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不重视、执行不力,违规决定由县国投公司向不符合条件的两家房地产公司发放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贷款1.16亿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处理:魏显武、徐智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